谁下的毒手?唐山一小区数只宠物狗中毒死亡

来源:唐山晚报
2017-04-13 16:50:49
分享

“小区多只宠物犬中毒死亡,我们找到物业查看监控发现是有人蓄意投毒,这种行为太恶劣!”日前,唐山市民刘先生反映,他居住的金色华尔兹小区内发生毒害宠物犬及流浪猫的事。

市民反映:

小区内数只宠物狗被毒死

刘先生告诉记者,近日他养的雪纳瑞回家后出现中毒症状,第二天不治身亡。发现自家宠物中毒的当晚,他就在小区内向养狗的邻居们提出警示。攀谈后得知,小区内有多条宠物狗中毒死亡。多位业主找到物业,调取了监控,发现一名戴着帽子的男士在小区内多处投放可疑物品。

刘先生连忙将附近地上被人下药的火腿肠捡拾干净,以免其他狗及动物误食。第二天,其他业主随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将小区排查了一遍,清扫出大量被人抛撒的火腿肠。据了解,除了宠物狗外,还有流浪猫也惨遭毒手。

记者调查:

多小区曾现投毒杀猫狗事件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这种投毒杀狗害猫的事情在多个小区都曾发生过。此前友谊里小区、蓝天楼社区等小区曾发生过大量流浪猫被人为投毒致死的事件,市民对此反应强烈。“投毒害死小动物实在太残忍了。”一位女士对记者说。还有许多市民表示,在小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投放含有毒药的食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律师说法:

如情节严重将触犯刑法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陆琳律师,她介绍,投毒行为视药品毒性及后果不同,投毒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者或触犯刑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她介绍,如果所投药品毒性较小,是为了毒杀某一特定小范围内动物,没有造成自然人人身伤害,若被毒死的宠物价值较大,可考虑故意毁坏财物罪,宠物被毒害的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投放的药品为烈性毒药,区域范围较大,其行为性质就发生了改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记者 钱琨)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