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散乱污”企业6月底前全面关停
■9月底前完成取缔、搬迁、改造、提升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有一个取缔一个。4月12至14日,本市28家这样的“散乱污”企业被关停取缔。
动真格>>>污染企业该拆必拆
按照《邢台市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要求,近期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环安支队分组对内丘、隆尧、宁晋、临城等县(市、区)“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进行现场督查。
各县市区迅速响应,分别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了“散乱污”企业(群)集中整治专项活动。
宁晋西城区后张孟一家铸造厂,无环保、国土用地等手续,使用落后产能冲天炉。4月13日,宁晋县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依法依规清除。
当天,沙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和新城镇政府联合执法组,对新城镇辖区内3家“散乱污”企业断水断电,并清除生产原料、拆除设备。
任县经济开发区原东湖印染任县有限公司院内,有一个非法生产点。4月14日,该县对违法生产点进行了拆除、取缔。
几天内,各县(市、区)对发现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无治污能力的小电镀、小砖瓦窑、小皮毛、小煤场等28家“散乱污”企业,实施了断电、拆除设备、清原料、清产品、拆除厂房等强有力关停取缔措施。
有力度>>>无证小板材企业全面清理
根据《邢台市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9月底前,各县市区通过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改造、整治提升等强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6月底前完成关停工作,9月底前完成取缔工作。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企业,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当地政府要科学规划,组织对上述企业实施整合搬迁,进驻相应的工业园区,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工业。同时,各县市区要于6月底前责令企业停产,9月底前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工作。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各县市区要科学全面分析企业的生产工艺、结构特点、装备、产能,对上述企业通过限期整治,按照可持续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在6月底前责令上述企业停产整治和提升改造,并于9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
全面加快开发区、南和小板材企业群转型升级。2017年3月底前,启动板材园区建设;6月底前,完成无证小板材企业全面清理;10月底前,完成板材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引导板材企业入园生产,不入园的一律关停取缔;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小板材企业群转型升级。隆尧、任县铸造,临西轴承,宁晋小食品,平乡、广宗橡胶等小企业群,由辖区政府参照小板材企业群整体提升的标准和时间节点制定方案,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记者 麻国栋 通讯员 朱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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