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徐华)近日,保定市对隐蔽在清苑区的一家非法金属冶炼点进行了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共取缔、关停464家相关企业。
规模小、工艺差、环保设施不足、超标排放严重的小散乱污企业,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为此,保定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小散乱污企业治理攻坚,通过依法规范、入园进区、取缔违法企业等手段,对这一类企业进行重点治理,力争今年完成涉及有色金属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治理。
严格企业环评准入审批制度。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阶段,严格审查新上项目的供热配套设施,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严格限制项目新增燃煤量;严格把握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强化项目验收管理,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否则一律不予验收。加大对土小企业打击力度,实行四级联动,采取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两断三清”措施,坚决取缔土小企业,并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反弹。
加强重点企业专项治理。对不具备环保生产条件、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公布整治名单和整治标准,通过政策激励和严格执法,督促实施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后,经当地国土、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2017年底之前,涉及有色金属企业产生烟气、粉尘的生产车间做到负压运行,所有生产原料一律进入仓库存储,厂区安装360度高清监控探头,实现全天候视频监控。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从源头控制、废气收集、末端治理及综合利用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达标排放,逾期未治理达标的,一律停产,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建立健全企业污染监管机制。充分利用科技监管手段,探索完善数字监管与科技执法。继续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将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不断推动环境监管职责前移,最大限度发挥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作用,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推进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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