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管部门将全面加强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管控。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实行“一车一档”“一证一档”的户籍化管理制度。
交管部门将对全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剧毒化学品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上路行驶条件的驾驶人员和车辆及时通知运输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对违法突出的运输企业、车辆,将会同安监、运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不合格、有效期不符合法定期限,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满12分,以及具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件。对购买和运输资质等证明文件不全、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和驾驶人员查验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公路运输通行证。(记者孙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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