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开展强化环境执法月专项行动

作者:呼延世聪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05-16 1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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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力量打击超标排放 强力整治“散乱污”企业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呼延世聪)记者从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获悉,自4月28日揭牌成立以来,该局连续开展了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继“五一”小长假专项行动以后,日前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强化环境执法月专项行动。

据悉,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自5月8日起成立了4个执法巡查组,采取明查、暗查、突击检查的方式,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组织市、县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环境执法集中强化行动,集中力量打击超标排放、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力整治“散乱污”。

上周,4个执法巡查组分别对唐山、保定、衡水、邢台市进行了巡查,共检查企业(点位)115家(个),检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54个;全省各市、县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153人次,检查企业2811家,检查发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342个,拟对其中的31个问题予以立案处罚,关停取缔违法企业34家。

从检查情况看,各市污染防治工作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不彻底,取缔工作没有达到“两断三清”的标准,部分被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唐山市玉田县京顺水泥瓦厂、天顺机制瓦厂、旭鸿树脂瓦厂、福发水泥管厂、周庄冀东搅拌站等5家“散乱污”企业,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污染严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正在违规生产;保定市莲池区清苑镇“散乱污”企业,未按“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到位;邢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华人造板厂、益通木业有限公司,衡水市饶阳县阿尔米汉服装有限公司,3家“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取缔到位,部分设备未清除;衡水市饶阳县腾润金属丝网有限公司,武强县隆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神龙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3家“散乱污”企业,已列入政府取缔名单,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仍有生产迹象。

二是部分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或不正常运行的现象。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如邢台市隆尧县隆尧镇郭园钉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无防治设施,粉尘直排、污染严重;有的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善,没有能力做到达标排放,如邢台市隆尧县莲子镇河北华统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消烟除尘设施简陋、无脱硫设施、冒黑烟;唐山市玉田县金马启新水泥有限公司车间、料仓密闭不严,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保定市满城区兴顺铜业有限公司,熔化炉未安装烟尘收集系统,生产车间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有的企业虽然有污染治理设施,但不正常使用或擅自停运,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如衡水市枣强县河北华盛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焊接烟尘净化器未运行。

三是部分企业存在不按规定安装、运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情况。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没有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如邢台市国能威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内丘县建滔(河北)化工有限公司2个高架源排放口未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有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数据误差过大,如邢台市邢台县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3号熄焦池COD自动监测设施对标样浓度监测数据与实测监测数据超出规定误差范围;有的企业存在人为干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情况,如衡水市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枣强县春雨皮草有限公司、和帅皮草有限公司、新袁皮草有限公司4家企业自动监控量程参数过高;石家庄市栾城区神威药业有限公司自动监控量程过高,且无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目前,对检查发现的全部环境问题,各巡查组均已移交当地政府进行查处、整改,要求将查处情况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将对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后督察,确保每一个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都能够得到彻底解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巡查组还将陆续对其他4个传输通道城市进行巡查,并结合前期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目标,重点打击偷排偷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环境案件的直查、直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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