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创新“大民调”工作机制

作者:白增安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05-17 06: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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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工作为统揽,打造集矛盾排查、信访稳定、社会治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

邯郸创新“大民调”工作机制

成立四级群众工作委员会,下设群众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机制运行以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825件,调解成功23435件,调处成功率98%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张坤 记者白增安)今年以来,邯郸市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大民调”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以“大民调”促大化解,以大化解促大稳定,夯实了基层基础,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机制运行以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825件,调解成功23435件,调处成功率98%,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凸显,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错综复杂的实际,该市结合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大民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四级群众工作委员会,下设群众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群众工作为统揽,打造集矛盾排查、信访稳定、社会治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

四级平台分工明确。村(居)一级,将群众工作室、调解室、警务室“三室合一”,由村(居)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工作开展。建立“调解能人库”,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解决在村内。乡镇(街道)一级,对群众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工作。建立“调解人才库”,重点调处涉及乡镇(街道)一级职权的或者跨村的矛盾纠纷。县(市、区)一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入驻群众工作中心,由县(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群工部部长具体负责工作开展。建立县级“调解专家库”,对本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化解,打造县级解决问题终点站。市本级,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入驻市群众工作中心,与其他市直单位加强配合、紧密协作,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市“大民调”工作。

以“大民调”促大化解。全市建立完善了信访倒逼、分级调解、常态排查、协调联动、领导包案、调解回访、应急处置、业务培训、绩效激励等“大民调”工作九项运行机制。信访倒逼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群众工作、“大民调”工作、信访工作,把信访问题发生量、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率作为对“大民调”工作考核的指标,并作为基层干部调整、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分级调解制度,要求村级做好排查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乡级做好调处分流,做到“大事不出乡”。县级做到案结事了,实现“矛盾不上交”。常态排查机制,要求将“村级日排查、乡级周调度、县级月研判、市级季分析”落实到位,严格日常工作管理。协调联动机制,主要是与公安、检察、法院、信访、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对接,共同构建“大民调”工作格局。领导包案机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压死责任。调解回访制度,要求调解人员密切关注事态变化,避免问题反弹。应急处置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疏导,及时妥善处置到位。业务培训机制,针对不同层次调解队伍实际情况,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提高调解员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绩效激励机制,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实行“以案定补”等激励方式,并对优秀、模范调解员进行命名表彰,最大限度地把调解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以督导保实效。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协调综治、群工、司法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大民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一委三中心”“三级平台”、村级“调解能人库”、乡级“调解人才库”、 县级“调解专家库”建设情况及“九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在市司法行政网的“大民调”工作专栏中予以通报曝光。

该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大民调”工作机制初步建成,“一委三中心”大格局构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18个县级“一委三中心”(即群众工作委员会,群众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部建成;乡级已建成群众工作委员会235个、群众工作中心235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245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45个、调解人才库235个;村级已建成群众工作委员会3133个、群众工作室3133个、人民调解室5035个、警务室5035个、调解能人库52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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