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院将今年确立为深化司法改革年

作者:蔡洪坡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05-17 14: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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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县两级院进行 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蔡洪坡)5月16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省检察院将今年确立为深化司法改革年。为此,省检察院专门制定了《河北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深化司法改革年活动提出了总体性要求,并对重要改革工作内容做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实施方案》指出,今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在深化分类管理改革、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深化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深化职业保障改革等七大方面重点发力。

所有入额检察官

必须在一线办案

在深化分类管理改革方面,继续做好各类人员的转岗定岗工作,所有入额检察官必须配置在业务部门并从事司法办案工作。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一定数量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入额而不办案的检察官,自觉退出员额。完善检察官入额条件和程序,突出对办案能力和业绩的考核。

合理确定各类

入额检察官的办案数量

在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全省三级院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检察业务职权划分规定、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兼顾检察官职责与行政管理等其他职责,科学合理确定入额领导干部、业务部门负责人、综合业务部门入额检察官的办案量。

保障检察人员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在深化职业保障改革方面,根据《河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研究制定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具体分配办法。落实中央两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确保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处分,保障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着力解决诉讼程序

违法纠正难等问题

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根据《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参与制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用审判定罪量刑的标准规范约束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加强沟通协调、统一认识和标准,着力解决诉讼程序违法纠正难、非法证据排除难、证人鉴定人出庭难等问题。

在邯郸市、县两级院

进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

在深化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方面,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省级统一管理模式,在邯郸市开展先行试点。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人员编制统一管理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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