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拨打12331举报
石家庄市食药监局昨天发布信息,即日起,市食药监管部门将在5月—6月会同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以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为重点,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校园大门左右各200米马路两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保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饮食安全。
根据安排,石家庄市食药监局将对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销售单位。对已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单位:加强对其经营条件合规性检查,重点查看经营场所、经营项目、设施设备、食品容器和工具等是否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保持整洁;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经营者,市食药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进行查处、清理或规范。同时,将采取监督抽验手段,加大对学生喜食的热销食品、保质期较短的易变质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特别是对“五角食品”、“一元食品”等实施重点检查和监督抽验。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进货渠道不明及索证索票不全的食品、“三无”食品、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其经营者,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食药监局将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禁止除高校食堂外的其他学校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加强高风险品种加工制作管理,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石家庄市食药监局此次将小餐桌作为治理重点,切实规范小餐桌食品安全管理,按要求办理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经营,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坚持每日健康晨检,落实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不得加工制作凉菜,餐饮具餐前必须消毒,供餐方式一律实行分餐制,每餐食品要足额留样,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保障就餐学生饮食安全,防范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市食药监局鼓励广大群众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可拨打12331进行监督举报。(首席记者 王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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