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就7月份以来接连发生的承德市围场县“7.6”死亡9人较大交通事故和张家口市蔚县“7.21”死亡11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深刻汲取两次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全警动员,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切实加强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全力保障全省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警示社会相关部门和交通参与者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执法管理责任,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7月6日16时5分许,赵XX驾驶冀HB2951/冀HA183挂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核载31吨,实载152.8吨,超载393%)沿G111国道自东向西行驶,行驶至承德市围场县境内336公里处长下坡路段时,半挂车右前部追撞前方行驶的山东青岛国内旅游总公司鲁BM0982大型旅游客车(核载53人,实载53人)左后部,导致旅游客车向左侧翻、滑行,并与对向黄XX驾驶的津GVG005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载5人)碰撞,然后继续向右侧滑行,与路右侧的民房碰撞。事故造成旅游客车上9人死亡,28人受伤。
7月21日8时33分许,山西省大同市驾驶人解xx驾驶牌号为晋B96277/晋BGM78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沿张家口市蔚县境内109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219公里加300米处(黄梅乡小枣碾村路段),由于分心驾驶,未靠右侧行使,此时驾驶人班XX驾驶牌号为冀GC4701的长安牌中型普通客车(县内公交车,核载19人,实载19人)紧急转向避让,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冲入对向车道,与李XX驾驶的牌号为晋B93047/晋BFL18挂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相撞后冲出路面侧翻,造成客车乘客8人当场死亡、3人抢救无效死亡,另有9人受伤。
公安厅交管局指出:两起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流于形式。张家口“7.21”事故中涉事的蔚县互通公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个人承包车辆问题,企业对车辆例查例检和对驾驶人安全教育缺失,GPS动态监控不到位。承德“7.6”事故中肇事货车所属的承德市畅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GPS动态监控形同虚设,对驾驶人的超速等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并警告。二是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客货混行安全风险突出。两起事故均发生在国道,沿线交通流量大,特别是张家口“7.21”事故中事发路段109国道双向2车道,日均总流量远大于设计标准,安全隐患突出,路面执法、监管不到位。三是营运客、货车源头和路面管控措施不落实,交通违法多发。承德“7.6”事故肇事货车严重超载高达393%;涉事的旅游客车座椅安全带全部绑在座椅下方无法使用,GPS动态监控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却仍然上路运营。张家口“7.21”事故中,肇事货车违法超载、占道行驶,驾驶人持实习驾驶期驾驶证违规驾驶牵引挂车、分心驾驶,肇事客车在行驶过程中长时间不关闭车门。另外,涉事山西大货车、蔚县大客车还存在车辆制动安全隐患。这些违法行为均未被及时发现和查纠。
省公安厅交管局指出,今年以来,河北省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事故同比大幅上升,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给死伤者及家庭带来巨大灾难,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令人痛惜和警醒。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深刻汲取两次事故教训,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好隐患歼灭战、强化重点车辆监管,打好路面防控战、提升执法针对性,打好宣传攻势战、强化曝光警示,打好共治合成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省公安厅明确今后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都要按照公安部重特大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程序开展调查,并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两起事故的深入调查、追责和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张进行。(中国日报河北记者站)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