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第一轮专项督察结束 共走访督查84个县发现涉气问题2058个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10-03 06: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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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落实“1+18”方案、“1+5”方案,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省环保厅牵头组织省工信厅、省住建厅和各环境监察专员办、环保厅机关、直属单位180名精干力量,组成6个省专项督察组开展为期五轮的对市、县(市、区)、乡镇的驻点督察。

从9月14日-25日,6个省专项督察组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全省11个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第一轮专项督察。

第一轮专项督察圆满结束 发现涉气问题2080个

6个省专项督察组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环保部强化督查、省级督察交办问题和“1+18”方案、“1+5”方案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以铁的纪律、铁的担当下沉一线,进县(市、区)入企走工地到部门开展第一轮专项督察,共走访督查84个县(市、区)544个部门和3914个企业(点位),受理群众举报224起,发现涉气问题2080个。

督察发现的2080个问题中,环保部强化督查整改不到位问题71个,环保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问题209个,“散乱污”企业整改不到位或未列入问题352个,燃煤锅炉淘汰不到位问题74个,在线监测异常问题10个,露天堆放扬尘污染问题318个,无环保手续问题62个,其他类(建筑扬尘、焚烧、VOCs等)问题984个。

督察发现的问题中,从各市来看,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廊坊、邯郸、邢台、保定,占总数的55.4%;从各县(市、区)来看,问题超过50个的县有三河、磁县、抚宁、隆尧、雄县、文安、行唐、黄骅、鹿泉,占总数的25.7%。

一些地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落实不到位

督察发现的问题,集中反映出一些地方“党政同责”履行不到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责任不足,监督指导防治工作不够,“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得不好;集中反映出一些部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网格化监管”缺失,环境监管存在“真空”,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同一问题反复出现;集中反映出一些企业和单位守法意识淡薄,守法未成为常态,环境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成为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社会热议的焦点。具体体现在:

一是治霾责任压力不足问题

部分地区和企业治霾责任不足,缺乏治霾压力,对一些重点任务不研究、不部署、不落实,煤改气、煤改电、煤质抽检、工业企业料堆扬尘治理等进展缓慢,甚至一些重点任务零进展;对一些交办督办的环境违法问题缺乏求真意识,督促不力,长期整改不到位,虚报瞒报“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情况。

二是部分重点工作整治不严不实

部分地区重点工作推进不实,工作标准不高,上报“两断三清”的散乱污企业实际清理不彻底,上报淘汰到位的燃煤小锅炉实际未淘汰到位,一些散乱污企业、燃煤小锅炉未纳入工作清单,一些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一些区域还存在露天焚烧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物的问题。

三是企业和一些单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一些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全,有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统计的2080个问题中,环保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的占10.0%;衡水、廊坊市环保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的分别占督察发现问题总数的20.6%、14.0%。部分厂区料堆、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石家庄、张家口等市施工工地、道路抑尘措施不实,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督察坚持协同督察科学督察和铁腕督察

(一)协同督察,强化领导。把专项督察过程作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进工作、改善质量的过程,努力推进部门协同、领域协同、城乡协同。省环保厅、工信厅、住建厅协调联动,9月12日召开督察培训动员大会,要求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决战决胜开展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9月14日召开全省环保系统贯彻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会,要求不折不扣配合好专项督察;督察期间又下发通知,要求把地方履行环境改善主体责任、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和重点问题整改作为督察重点;各部门由副厅级领导带队,下沉一线,互通有无,交流经验做法,将督察推向深化。

督察中,各专项督察组坚持督政与督企并举,突出督政,先后督察544个部门和3914个企业(单位);坚持压能、减煤、控车、优企、治尘、增绿督察并重,突出清洁取暖、“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区域扬尘管控,组织力量查处了一批上述领域违法问题,省市县三级执法检查企业15021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635个。强化区域协同,既加大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重点督察力度,又深入开展好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情况的督察;既注重城中村煤改气、煤改电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督察,又注重“禁煤区”农村清洁取暖实施和保障情况等督察,确保督察城乡全覆盖、传输通道城市与非传输通道城市没盲区。

(二)科学督察,务求实效。各专项督察组对督察任务精心统筹谋划,细化责任分工,严格履行督查、交办、复查、问责工作程序,坚持现场突击督察和夜查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与督办整改相结合、传统督察与科技督察相结合、全面督察与典型突破相结合,努力做到科学、严谨、高效,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界定责任部门(人),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督促整改。第三专项督察组采取人工督察检查和无人机“飞行检查”的方式,以问题反推主体责任落实,形成“正查、反推、定责、促改”督察模式。第五督察组创新了“4+3”七步工作法,即“听、看、查、访”+“交、报、问”。第六督察组实行“四面向四到位”督察,即面向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确保政府环境改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到位;面向职能部门,确保部门监管责任到位;面向乡镇,确保网格化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到位;面向企业和任务点位,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铁腕督察,量化问责。各专项督察组积极强化问题意识,以发现问题情况衡量督察成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处理清单,实现真发现问题、真查处问题、真整改问题。第六督察组针对蔚县1-8月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燃煤锅炉淘汰进度滞后、建筑施工工地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联合张家口市政府,对蔚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公开约谈。各专项督察组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即发现即移交,挂账督办,照单要账,并重点对乡(镇)长、党委书记、分管副县长、县长和县委书记进行量化问责提醒和宣传教育,同时对问题突出、环境质量差、经督导治理措施仍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乡镇责任领导,启动问责程序,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机制 将督察常态化

(一)深化认识,推进强化督察常态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察,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手段。环保部强化督查、省专项督察、省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表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需加力加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今后,继续强化治霾意志,将专项督察、铁腕治霾常态化和制度化,国庆节期间抽调近700人队伍分6组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第二轮督察,实现(县、市、区)督察全覆盖,领域督察无死角,让治理大气污染成为基层和企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抓住重点,实现督察精准发力。继续将“1+18”方案和“1+5”方案重点任务落实、环保部和省督察交办问题整改、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的市、同比变化率后40位的县(市、区)作为督察重点,特别是要突出“双代煤”任务推进、煤质检测与管控、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理、“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治污设施安装或运行,实施强力攻坚,强化整治,实现重点任务采暖季前清“零”、采暖季削峰降速。

(三)完善机制,切实把督察引向深入。完善发现问题与立行立改机制,对督察交办的问题实行第一时间复查。建立防范倒逼机制,以强化督察为契机,以发现问题、量化问责为手段,倒逼责任主体和职能部门加强污染全链条管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整改问题、治污去霾,促使企业守法常态化。落实联查联控机制,加强环保部强化督查、省市县三级执法检查、专项督察联动,切实提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监察执法的实效。

(中国日报河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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