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发布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1月3日,河北雄安新区发布专业人才招聘公告。根据规划建设工作需要,雄安新区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充实新区管理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公告如下:

河北雄安新区发布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9-01-0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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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河北雄安新区发布专业人才招聘公告。根据规划建设工作需要,雄安新区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充实新区管理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75名。其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45名,包括:党政办公室4名、党群工作部4名、改革发展局12名、规划建设局12名、公共服务局6名、综合执法局4名、安全监管局3名;新区直属事业单位专业人员30名,包括:宣传中心7名、财政支付中心5名、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名、土地储备中心7名。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符合招聘部门或单位需要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 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任(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以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的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新区根据报名信息审查确认报名资格。报名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1月7日09:00—1月18日17:00。咨询电话:0312—5621015、5621016、5621033。咨询邮箱:xiongantalent@163.com。

(二)笔试面试。采取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公众号,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首页打开“微信平台”,扫描二维码,届时会通过网站公布和微信推送考试信息)。根据笔试得分顺序,按计划招聘总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得分占40%、面试得分占60%权重计算总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产生初步人选,笔试、面试结果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填报志愿。经笔试面试产生的初步人选,按招聘部门或单位的计划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条件情况,由新区统一组织填报应聘志愿。每名人选可填报两个志愿,根据岗位需要、人选条件、本人意向统筹调节应聘岗位(应聘者需注明本人是否服从分配)。

(四)组织考察。新区党工委组成考察组,到初步人选所在地方和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人选是社会人员的,需到其学习、从业或生活过的相关院校、社区以及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等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结束后,由新区党工委根据笔试面试、学历阅历、填报志愿、组织考察等情况,综合研判提出人选和岗位建议。

(五)体检公示。由新区党工委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选被淘汰,人选按顺序进行递补。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查实有影响聘任(聘用)问题的取消资格。

(六)聘任(聘用)。经公示可聘任(聘用)的,由新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聘任(聘用)。聘任(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为3年。聘任(聘用)期满后,是否续聘,根据工作需要、本人表现和年度考核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政策待遇

聘任(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享受与新区同类同级人员相同的薪酬、住房、社保等工作和生活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雄安新区纪工委公开招聘专用监督举报电话:19933380650(非工作时间可短信举报或语音留言)

网上举报:http://hebei.12388.gov.cn/xionganxinqu/

监督举报二维码:

 

(中国日报河北记者站)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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