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降费政策 助力复工复产
河北清费减负预计达31.5亿元
今年以来,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国家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用电、用气和物流等成本,累计可减轻企业群众负担31.5亿元。这是记者近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的。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价格,统一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政策惠及我省企业288万户,预计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21.4亿元。
降低用气成本。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提前执行淡季门站价格,政府指导价用气在基准门站价基础上下降1%,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价格涨幅不超过基准门站价格24%,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降低5%,鼓励各地降低转供代输、配气价格,三项合计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平均降低10%,合计减轻用气成本约7.2亿元。
降低物流成本。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货车给予5%至17%的通行费优惠,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43亿元;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可为货主企业减轻负担约4000万元。
降低摩托车号牌工本费和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预计年可减负650万元。
下半年,我省将围绕开展收费专项清理、全面落实电价优惠政策及评估评价降费工作成效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巩固清费减负成果,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在全省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杜绝政府部门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继续落实国家降低电价政策,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落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实行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优惠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清理规范和动态调整,修订发布2020年度收费目录清单,强化收费行为的社会监督。(记者潘文静)
(潘文静)